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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威海市优秀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7-24 信息来源:威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字号:[ ]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关于开展2018年威海市“优秀科普示范社区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
 威科协发〔2018〕32号

各区市科协,高区、经区科技局,临港区科技金融办:

为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,培育优秀科普示范典型,推动基层社区开展科普工作,市科协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“优秀科普示范社区”创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创建标准

(一)高度重视科普工作。把科普工作列入社区工作议事日程,纳入社区建设规划,并做到有计划、有措施、有落实、有总结。配有专(兼)职科普工作人员。

(二)健全科普工作组织。建立由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,配备3名以上的科普员,保障社区科普工作有专人负责。依托社区的管理者和社区工作人员、科学教师、科技人员、科普专家、离退休科技相关人员、大学生社工及社区居民等,成立社区科普志愿者协会、科普兴趣小组、科普爱好者协会等社区科普协会。

(三)设有专项科普经费。根据社区实际,设立或采取社会化运作方式筹措科普经费,年人均科普专项经费不低于0.5元,并做到专款专用。

(四)完善科普设施。建有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、社区科普大学、社区科普网络书屋,并有专(兼)职管理人员。

1、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设有科普图书室、科普活动中心、社区科普体验馆、青少年科学工作室、科普园、科普广场、科普宣传栏(橱窗)等不同形式的科普设施,图书室藏书达500册以上,并能经常对居民开放。建有2㎡以上的全彩数字科普显示屏,不少于10延米的科普画廊,科普内容更换不少于每季度一次。

2、建立威海市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,每月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科普讲座。能够制定完善社区科普大学管理和运行制度,固定学员不少于30名,建立长效办学机制。注重培养社区科普教师和讲师队伍,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。

3、建立完善社区电子科普显示屏、社区科普e站、社区科普网络书屋、数字科普视窗等多种科普阅读终端,能够将“中国数字科技馆”、“科普中国”等网络科普资源引入社区。推动社区移动电视增加科普功能,定期更新科普内容。利用博客、微博等自媒体,以及手机移动端、微信等即时通讯的新媒体手段,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科普自服务和自教育。

(五)科普工作成效显著。积极组织居民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、全国科普日、防灾减灾日、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科普活动,并结合社区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文化展演、科学健身等科普宣传活动。根据社区居民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需要,拥有本社区居民参与性强、参与率高、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,每年在社区开展活动不低于4次。社区居民热心科普事业,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,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社区居民;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,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,形成爱科学、学科学、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,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。

二、创建及评选办法

各区市科协要高度重视,将社区科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协调动作、齐抓共管。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、协调,指导参与创建的社区,按照创建标准,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。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科普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,注意发现、培养和推广典型,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。各参与创建单位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,在自测的基础上,认真搞好总结,认为各方面工作达标的单位,可向所在区市科协申报。经各区市科协审验合格后,向市科协推荐。市科协将组织有关人员,对各区市推荐的单位进行抽查验收,符合条件的,予以命名表彰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2018年,全市拟评选表彰优秀科普示范社区10个,名额分配见附件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各区市推荐的优秀科普示范社区,须填写《威海市优秀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》(一式一份),于8月31日前报市科协科普部,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。

联系人:朱红英

联系电话:5214605        电子邮箱:whkpb@163.com

 

附件:

1、 优秀科普示范社区名额分配表

2、威海市优秀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

 

威海市科学技术协会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7月24日          

关于开展威海市优秀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2018

2018-32关于开展威海市优秀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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